在2020年7月初銀保監會就《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關于商業車險的示范條款也開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日前,《商業車險綜合示范條款(2020版征求意見稿)》已經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下發對外公布。
根據披露的內容,商業車險調整為3個主險與11個附加險,其中責任有較大調整,原部分責任并入車損險,新增了醫保外用藥、車險增值服務等附加險!
根據披露的條款,原來作為主險的盜搶險并入了車損險;保險責任覆蓋地震等次生災害,在自然災害中,除了原來的雷擊、火災等,新增了包括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等。地震也被刪除在除外責任里,同時刪除的還有玻璃破損、自燃、發動機涉水等,這些全部并入車損主險責任。
此外,還新增了一些新型的附加險。包括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附加發動機損壞除外特約條款、醫保外用藥責任險等。
消費者對車險保障需求的日益增長,對于日常與汽車相關的,比如道路救援、代駕、待送檢等增值服務更為關注。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表示,一方面,修訂版條款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在現有責任基礎上,進行了大幅增加,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
另一方面減少了責任免除,同時刪除事故責任免賠率。修訂款條款取消了現有條款中機動車事故責任免賠率,使得消費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減少理賠糾紛。
另外,修訂款條款開發了駕乘人員意外險條款,與現有車上人員責任險相互融合,既解決了駕駛人、被保險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證了被保險人和駕駛人對于車上人員的賠償責任。還設計了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兩個減費附加險,給消費者更多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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