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當天,將有多個政策實施,包括:綠通預約、治超、限行等。
第一、拉綠通跑高速須先預約
前段時間出現的的綠通政策,根據交通部要求,2021年1月1日開始,拉綠通的車輛必須安裝ETC車載裝置,且需提前完成互聯網預約,才能夠享受綠通免費通行政策。
要求顯示:運輸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并預約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并依據信用記錄逐步降低查驗頻次;未安裝ETC車載裝置且未提前完成互聯網預約,以及已安裝ETC車載裝置但在入口收費站未使用或無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戶信用黑名單),領取CPC卡通行的車輛,不再享受免費通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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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陜西治超新規:2021年起闖卡最高罰款3萬
2020年7月30日,新的《陜西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簡稱《條例》)經過陜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規定,逃避治超檢驗或者擾亂治超檢測秩序的,最高可罰款30000元!
除此之外,《條例》還規定:貨物運輸車輛改裝應當由具備資質的企業,按照規定車型和技術參數進行。禁止擅自改變貨物運輸車輛的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載構件。維修經營者擅自改裝貨運車輛,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北京7個區全面對輕型貨車禁行、限行
北京市海淀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昌平區、朝陽區、通州區均發布了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將開始全面對輕型貨車限行。
第四、濟寧兗州區限制柴油貨車通行
為進一步加強兗州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緩解道路交通壓力,2021年1月1日起,兗州區這些區域限制柴油貨車通行。
現通告如下:
1、城區限行區域:北環城路(不含)—西浦路(不含)—勝利路(含)—大禹南路(含)—揚州路(含)—九州路(含)—龍橋南路(含)—南護城河路(含)—酒仙橋南路(含)—泗河左堤頂路(含)—北環城路(不含)區域內,禁止柴油貨車進入。
2、經相關部門確認為保障城區正常生產生活需求的柴油貨車必須達到國五(V)或國六(VI)及以上排放標準,經相關部門審核許可后方可進入限行區域。
第五、福建龍巖:開啟貨車違反禁令非現場執法工作
為加強公路超限超載運輸的治理,福建明確在龍巖市新羅坂寮、新羅鐵山、永定古洋、上杭郭車、武平十方、長汀七里、連城文亨、漳平溪口等8個交通公安聯合治超站開展貨車違反禁令指示標志不進站檢測非現場執法工作。
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1、行經我市上述交通公安聯合治超路段的各類貨車(含個人、非營運、小型貨車等,專項作業車輛除外)均應按交通指示標志進入交通公安聯合治超站進行檢測后,方可通行。
對貨車違反禁令指示標志不進站檢測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9條第2項規定,處以警告或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違法代碼:13441或13442)。
2、進站經技術檢測顯示超限超載的貨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的規定,認定為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告知,予以處罰。
第六、黑龍江調整貨車過路費標準:五類變六類
2021年1月1日起,黑龍江省非聯網收費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標準將進行調整,貨車原五類車型標準擬調整為六類車型標準。
第七、北京汽油車國六排放實施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實施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中顆粒物數量有關要求的通告》,北京市將在繼續實施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對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中PN限值的實施要求進行調整,在北京市生產、進口的國六b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PN11限值實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調整為2021年1月1日。
第八、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了《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在這個時間段購買新能源汽車,免交車輛購置稅,這樣就會省不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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