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消息,今年7月1日起,河北將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這意味著,自國六排放標準實施之日起,不符合該標準的輕型汽車,禁止在河北銷售、注冊登記等。
5月29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實施第六階段國家輕型汽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通告顯示,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銷售、注冊登記和外省轉入的輕型汽車應當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
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已經銷售且開具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的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仍可辦理注冊登記;6月30日(含30日)之前,在外省已經辦理轉出手續的,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輕型汽車,在三十日內仍可辦理轉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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