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對高排放機動車實施限制通行的通告,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繞城高速公路G2503(即原繞越高速,不含本道路)合圍區域內,每日7時至24時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通行。高排放機動車是指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含專項作業車)。上述車輛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號牌的汽車。
為改善城市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的相關要求,市政府決定對高排放機動車實施限制通行措施,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機動車是指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含專項作業車)。上述車輛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號牌的汽車。
二、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繞城高速公路G2503(即原繞越高速,不含本道路)合圍區域內,每日7時至24時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通行。
三、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行駛的區域、時段行駛的高排放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九條及《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按照違反禁令標志依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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